转变思想依法履职
确保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市卫生局职能调整工作汇报
尊敬的×主任及调研组各位领导:
大家好!
省编委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就××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实地调研,这对于全面掌握我市体制改革工作现状,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进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均具有重大意义。在此,我代表市卫生局对各位莅临我市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总人口约740余万。辖区分为1区2市7县和1个县级农场,共有市、县级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卫生监督机构12个,卫生监督员300余人。下面就我局体制改革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卫生部门职责
目前,主要依法承担《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7部法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30余部行政法规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100多个部门规章规定的监督执法及层级稽查任务,监管面涵盖食品安全、职业(放射)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服务监督等各个领域。
(二)体制改革现状
09年6月1日,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按照“分段管理”原则对卫生、质检、工商部门监管职责进行了重大调整,原卫生部门承担的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等监管职能移交给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市编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湖北省委《关于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011]第15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研究部署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事宜,目前卫生部门有××、××、××、××、××、××、××、××等8县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职能、人员进行了整合;××、××、××正在调整进行中。
(三)执法人员编制
2010年,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意见》明确规定,卫生监督员的编制配备标准为每万名常住人口1-1.5名。据此测算,全市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数应为740-1110名,现有编制数与标准相差近4倍。就市级而言,城区常住人口为37万余人,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应为56名。目前仅有31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远低于《意见》所规定的配备标准。经市编办批准,我局执法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设9科1室,其中有场所卫生与食品卫生监督科共6人涉及餐饮卫生监督执法,由于承担有其它专业执法任务,实际从事餐饮卫生监督执法只有3人。近几年来,为缓解我局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借鉴了武汉市卫生局管理模式,将大部分餐饮单位下放至××区卫生局监管,市级仅监管26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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