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法律工作者需要注意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平等关系,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也都存在损害对方利益的可能,从追求法律的公平的角度来说,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都需要被法律保护。因为医疗纠纷的特殊性质,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医疗证据保全的规范化实施,同时加强司法鉴定体制的完善,为公平处理医疗纠纷提供可靠保证,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主要介绍医疗证据保全和司法鉴定体制完善的意义,医疗纠纷过程中证据保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司法鉴定体制存在的问题和完善。
论文关键词 医疗纠纷 证据保全 司法鉴定体制 合法权益
因医疗纠纷的特殊性质,医患双方的举证压力差别明显,患方只需提供在医疗机构中接受诊疗,并且于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证明,医方则需要证明自身不存在医疗过错,或者患者受到的人身损害与自己的诊疗措施无关的证明,往往有较大的举证压力,另外,医疗纠纷中普遍存在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定性、以及鉴定机构的选择方面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解决目前医疗纠纷的证据在收集和保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的司法鉴定体制。
一、医疗纠纷中规范化的证据保全举措和完善的司法鉴定体制的意义
随着我过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医疗机构的具体工作过程中,病历书写以及诊疗资料的保存工作,都在不断地规范化。但是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的支持,在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患者对医方提供的证据持怀疑态度,在没有确切可信的证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也会陷入困局,因此建立规范化的证据保全措施和完善的司法鉴定体制对解决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疗纠纷中规范化的证据保全举措的意义
医疗行业具有极强的专业特性,医疗证据的涉及面广,部分证据易灭失,或容易被篡改,医疗机构对医疗业务的垄断又导致患方获取证据的难度较大,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又导致医患双方互相之间的信任度都极低,因此医疗证据的有效保全,对解决医疗纠纷具有重大意义。
1.避免原始医疗证据的灭失和篡改的情况
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针对医患双方有争议的关键问题,因其行业的特殊性,法官很难做出直接判断,司法鉴定的结果都依赖于客观的医疗证据,包括诊疗过程中的病历,以及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关可疑物品,而这些证据都存在易灭失和被篡改的特性,诊疗的用品和药物在医院随处可见,因缺乏针对性极有可能被替换,血液和药品等证物可能因时间原因无法保留,还存在病人的实时诊疗情况无法复原甚至患者已死亡等情况。因此,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初,即进行证据的固定和保全,有助于司法鉴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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