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局机关协调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科(室)长(主任)负责制
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按照市卫生局机关“三定”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各科(室)长(主任)要围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对局党组决定和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科(室)长(主任)要亲自抓,遇有问题要直接出面协调解决。
二、加强科室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各科室在拟定政策和处理问题时,如涉及其他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办科室要主动征求有关科室的意见,认真进行协商,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科室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协办科室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凡未经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充分协调的问题不得上报局领导或局党组。科室之间如有分歧意见,需请示局领导或局党组的,报文前必须经过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的亲自协调。主办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协调会议,可邀请协办科室相应负责同志出席;http://www.guotuzy.cn根据主办科室的要求,办公室可派员列席会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在报请局领导或局党组研究时,主办科室必须明确、具体地列举有关科室的不同意见和其它论据,以便局领导决策。
三、与其它局委办的协调工作
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到其它局委办的工作协调时,各主办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并征询局内有关科室的意见和建议,报请主管局领导同意后,主动与有关局委办联系,征询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由局领导或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协调会,邀请有关局委办的相应负责同志参加。如果意见不一致时,主办科室负责整理协调会纪要并列举各局委办的意见和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上级领导部门决策时参考。
如果其它局委办的工作涉及到与我局的协调问题时,由业务对口科室负责。会签文件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方主持召开的协调会,各科室要派相应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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